閩南網10月27日訊(通訊員 石志軍 陳鴻艷 閩南網記者 張恩培 文/圖)日前,平和縣大溪鎮依托“青年氧吧”平臺,開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宣講活動。旨在加強司法公正和防止干預司法行為。平和縣大溪司法所所長伊婷到會進行了宣講。
伊婷在宣講中系統講解了“三個規定”的主要內容、相關制度和責任要求,引經據典,以案釋法,闡述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的“三不得”和“三應當”,以及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的六大行為。她還強調了司法人員“兩應當一不得”的辦案紀律,案例深刻、精彩生動。
此次宣講活動進一步嚴明了黨的紀律,在思想和行動上筑牢了防止干預司法的“防火墻”。大溪司法所通過多形式、全覆蓋、廣宣傳的方式,推進司法公正,從所內出發,到機關干部,從村主干出發,再到村民,實現了廣泛的宣傳和教育。
大溪鎮的這一舉措展現了其在推進司法公正和防止干預司法行為方面的堅定決心和積極行動。通過開展宣講活動,大溪鎮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和群眾對防止干預司法的認識和理解,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