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7日訊(閩南網記者 周怡楠陳惠容 文/圖/視頻)日前,漳州市衛健委發布公告,從今年起,漳州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將實行院長選拔聘任制,每屆任期3年,且實行年薪制,如未完成任期目標,將不得連任或予以解聘。這是不是意味著,院長的“鐵飯碗”被打破了?
其實,早在2015年發布的《漳州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中,就提出過“院長聘任制”。該《方案》明確,試行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由財政全額負擔,嚴禁院長收入與醫院經濟收入直接掛鉤。同時,建立績效考評機制,推進院長的職業化和專業化。
不過,當時的《方案》,并無明確“退出機制”。而本次的新規中,在選拔聘任流程上進行了更詳細的解說——除了建立考核和退出機制外,院長原則上從《漳州市公立醫院院長名錄庫》中進行遴選、推薦提名,經市醫管委研究同意后,按相關規定聘任。而《院長名錄庫》也將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期更新。
這意味著,院長聘任制度實施后,漳州市公立醫院的院長將不再僅憑背景或關系,而是通過遴選來產生。這一改革,也必將為現有的醫療體系注入新的活力,從而提升醫院的服務質量和醫療水平。
那么,“院長聘任制”的背后,還有怎樣的考量?
一個客觀的事實是,醫療行業擁有極強的專業性,而醫院的院長大多是業務型專家。正因如此,在醫院的各項重大決策過程中,院長的決策權至關重要,而一旦院長動了“歪心思”,也難以被有效監管。今年國內轟轟烈烈的醫療反腐行動,也佐證了這一事實——據中新網梳理發現,截至8月17日,今年以來全國至少已有184位醫院院長、書記被查。
在這樣的背景下,加快實行“院長聘任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退出機制,似乎也是大勢所趨。盡管新規的落地需要一個過程,甚至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阻力”,但從近幾年全國各地調整醫療體制機制的方向看,更好、更快推進醫療體系改革已成為必然。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