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7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日前,閩南網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11月1日起,泉州市第二批30家醫療機構正式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這標志著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實現全覆蓋,提前一年完成國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
泉州市第二批實施DRG付費的30家醫療機構
傳統的醫保支付方式是按項目付費,根據診療過程中用到的所有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等,醫院在診療過程中使用多少,醫保和患者根據比例就支付多少。這種模式可能會導致過度醫療行為。
而DRG付費,是按照患者的疾病類型、治療方法、病情嚴重程度等因素,將病人分入臨床病癥治療和資源消耗相似的疾病診斷相關組(即DRG組),每個組有相應的支付標準,以打包支付的方式進行管理,推動實現診療流程的規范及治療費用的可控。具體來說,就是根據患者的臨床診斷、治療方式、住院天數、合并癥與并發癥等因素,把病人分入相應的DRG組,并明確支付標準。
“比如說泉州某職工醫?;颊咴谑腥夅t院住院主要診斷為‘急性闌尾炎’,本次住院做‘闌尾切除術’,無其他合并癥并發癥,達到治療效果出院。按照這位患者的診斷及治療方案,歸入‘闌尾切除術,無或有輕微合并癥并發癥’組,按本組事先確定的10050元收取,其中個人自付30%即3015元,醫?;鹬Ц?0%即7035元。”泉州市醫保局工作人員介紹。
DRG付費改革的實施范圍包括參加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颊?,在泉州市列入DRG付費方式改革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中短期住院病例(≤60天),除城鄉居民生育定額補助等特殊情形外,均納入DRG付費管理。
據統計,2022年首批28家醫療機構實施DRG付費后,2023年1—9月,群眾住院次均費用減少1219.1元,人均自付費用減少910.02元,醫?;鹗褂眠M一步提質增效,改革取得初步成效。